报告
南京法院新型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平台实践报告
摘要
司法责任制的核心要义就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即“放权”与“监督”两大主题。就审判监督而言,目前主要有四大方面的监督体系,包括诉讼监督、司法公开监督、外部监督、法院内部监督。其中,受改革影响较大的主要是法院内部监督,特别是去行政化后,院庭长如何开展审判监督管理的问题。本文提出的方案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以新型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平台建设为核心,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整合上级法院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将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落实到软件平台操作,使其系统化、规范化、流程化、可视化、实时留痕,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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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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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告背景
- (一)南京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践
- (二)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平台的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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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微观:标准化流程管理系统
- (一)随机分案系统
- (二)陪审员参审管理系统
- (三)审限管理系统
- (四)裁判质量智能辅助系统
- (五)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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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观:规范化监督管理系统
- (一)院庭长监督管理
- 1.长期未结案动态管理系统
- 2.“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系统
- 3.线上专业法官会议系统
- 4.发改案件关联评查系统
- 5.院庭长办案统计系统
- (二)审委会监督管理
- (三)督查、监察监督管理
- (一)院庭长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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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宏观: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
- (一)大数据可视化管理平台
- (二)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系统
- (三)法官工作量统计分析系统
- (四)自助诉讼风险评估系统
- 五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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