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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教育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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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祥德 ,法学博士,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地方志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曾获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辩护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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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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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高等院校法学教育
- (一)恢复发展阶段(1977—1991)
- (二)逐渐繁荣阶段(1992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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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职业教育
- (一)法官职业教育
- (二)检察官的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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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08年及其后中国法律教育展望
- (一)重视法学教育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 (二)加强法学教育中的公民意识教育
- (三)注重法学教育中的教育质量
- (四)法学教育领域的产学研结合继续拓展
- (五)法学教育院校结构开始趋于层次化、特色化
- (六)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依然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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