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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发展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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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宪法学、立法学、行政法学和国际人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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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新中国宪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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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对“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极“左”路线的拨乱反正
- 1.1979年修改宪法的决议及其意义
- 2.1980年修改宪法的决议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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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1982年现行宪法的产生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
- 1.1982年现行宪法的产生过程
- 2.1982年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
- 3.1982年现行宪法的主要特点
-
四 1982年现行宪法的发展与四次宪法修正案
- 1.1988年宪法修正案
- 2.1993年宪法修正案
- 3.1999年宪法修正案
- 4.2004年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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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现行宪法的重要特色和作用
- 1.依据宪法,我国的立法工作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 2.根据宪法确立的原则,我国成功地实现了香港和澳门的回归
- 3.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渐成社会共识
-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 5.宪法实施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违宪审查逐渐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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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的基本精神
- 1.将“和谐”思想写进宪法
- 2.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写入宪法
- 3.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写入宪法
- 4.将政治协商进入决策程序的思想写进宪法
- 5.要把权力制约的思想写进宪法
- 6.明确司法职权的概念,确立司法机关的法律地位
- 7.可以适当考虑将乡镇一级国家政权的领导人选改为由直接民主方式产生
- 8.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物权制度,为物权法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宪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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