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论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的归属
摘要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的类型划分,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本文主张按照个人财产在产生收益的过程中是否有人力的投入,将个人财产的收益区分为有人力投入的收益和无人力投入的收益两大类。确定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理论依据主要有贡献理论、孳息从原物理论、协力理论和婚姻命运共同体理论。本文主张在判断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理论依据中,协力理论优于其他理论,应该以“协力理论”结合“家用必需”作为判断收益归属的标准。运用协力理论,对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各种类型收益的归属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对《民法典》生效后新的法律解释的规范构造提出了建议。
作者
张晓远 (1971~),男,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民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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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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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相关规定及争议
- (一)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的界定
- (二)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的相关规定
- (三)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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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确定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理论依据
- (一)贡献理论
- (二)孳息从原物理论
- (三)协力理论
- (四)婚姻命运共同体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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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具体认定
- (一)夫妻个人财产的孳息
- (二)夫妻个人股票的股息、红利与增值
- (三)夫妻个人房屋、字画、古董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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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结语
- (一)强调亲属财产规则的特殊性
- (二)科学地界定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
- (三)以协力理论作为判断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归属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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