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200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摘要
200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国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34项,其中内蒙古有“蒙古族长调民歌”和“蒙古族呼麦”两项。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以来,特别是2017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以此“一法一条例”作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遵循和工作指南,全力以赴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传承实践日益活跃,社会认同不断增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作者
张劲盛 ,蒙古国立教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二级艺术评论资格(副高)。
检索正文关键字
报告目录
-
一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与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 (一)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情况
- (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情况
-
二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情况
- (一)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 (二)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情况
- (三)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情况
- (四)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情况
- (五)内蒙古对“蒙古族长调民歌”的保护情况
- 三 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困境及未来展望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