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200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摘要

200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国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34项,其中内蒙古有“蒙古族长调民歌”和“蒙古族呼麦”两项。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以来,特别是2017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以此“一法一条例”作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遵循和工作指南,全力以赴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传承实践日益活跃,社会认同不断增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作者

张劲盛 ,蒙古国立教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二级艺术评论资格(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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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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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与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1. (一)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情况
    2. (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情况
  • 二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情况
    1. (一)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2. (二)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情况
    3. (三)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情况
    4. (四)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情况
    5. (五)内蒙古对“蒙古族长调民歌”的保护情况
  • 三 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困境及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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