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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约外交的地方实践:以鼓浪屿公共地界土地章程修改案为例
摘要
1918年,英国从一战的疲敝中回归东方事务,发现日本势力正在改变鼓浪屿公共地界政治秩序,于是主张修改土地章程,遏制日本。日本迫于各国压力选择与英美协调,却又不愿一味退让。领事团及公使团在“十五元”修正案尚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便开启了与中方的协商。修改案因中英日各方均缺乏共识而一再被拖延。工部局也无法及时适用新规程应对新的紧张局面,鼓浪屿地方秩序混乱,华洋矛盾日益加深。整个博弈中,中英日各方不但未达到自身目的,反致地方局势恶化,修约外交对中方来说是一场失败的政治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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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主权与“共管”
- 二 “十五元”修正案
- 三 华人议事权三项
- 四 交涉员与地方出路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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