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2017年地方立法文本质量评估总报告
摘要
地方立法是立法活动的基础,我国的地方立法已经跨越了大量立法、粗放立法的数量型发展阶段,走向科学立法、精细立法的质量型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而地方立法评估则是改善地方立法质量的必经之路。本文借助德尔菲法随机抽选各地155部法规,以“客观录入”的模式对样本法规文本质量情况进行了科学评估。评估发现,地方性法规整体文本质量偏低,且在地域、层级、类型方面存在不平衡性,制约法规质量的主因则是法规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较差,从而造成了现存法规形式性远强于实质性。从评估中凝练出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立法重复、立法抽象、缺乏特色、立法偏好”四大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并提出了七项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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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评估指标体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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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评估实践操作流程
- (一)评估对象确定
- 1.时间范围
- 2.法规层级
- 3.具体法规
- (二)评估方法确定
- (三)模拟试评估
- (四)评估结果计算
- (一)评估对象确定
- 三 评估结果
-
四 评估发现的问题
- (一)总体层面上的共性问题
- 1.法规评估得分偏低,法规文本整体质量不佳
- 2.法规文本质量不平衡性突出,地域、层级、类型方面均存在差异
- 3.指标得分差异较大,合理性、可操作性是制约文本质量的主要原因
- 4.法规文本形式性强于实质性,地方立法能力亟须提升
- (二)具体层面上的突出问题
- 1.重复立法
- 2.用语抽象
- 3.缺乏特色
- 4.立法偏好
- (一)总体层面上的共性问题
-
五 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建议
- (一)转变现有地方立法不当理念,立法也需责任监督
- (二)明晰地方立法体系内部权限,立法必须有理有节
- (三)扩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途径,立法需要贴近民意、扎根现实
- (四)加快推进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立法需要精细实效
- (五)积极推动地方立法信息公开,立法需要阳光考验
- (六)建立长效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立法需要与时俱进
-
六 关于评估的补充说明与展望
- (一)对本次评估的补充说明
- (二)未来评估安排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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