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论“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完善
摘要
形塑后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格局大致会在以下方面发生一些变化:诉讼构造由线型结构向三角结构转变;侦查中心主义的修正;庭审实质化。“以审判为中心”目标的确立对审判、控诉和程序三个层面都带来了较大的挑战。就控诉面向而言,刑事指控工作面临传统指控优势减弱和诉讼业务质量要求提高的挑战。为应对挑战,刑事指控机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变革:应强化面向审判、服务审判的意识;应建立完美的证据体系;创新证据获取与补充系统;进一步完善审查起诉的听证程序;要更加关注量刑证据和量刑规范。刑事指控体系的构建还可以从恢复预审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面着手进行考量。此外,要真正实现罚当其罪,刑事指控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只是其中的一维。另外两维——审判与程序必须一同改革才能与指控形成三维互补和互动,才能真正地实现司法正义以及让人民感受到司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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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审判中心主义的实质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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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以审判为中心”可能带来的变革
- (一)“以审判为中心”要求诉讼构造由线型结构向三角结构转变
- (二)“以审判为中心”要求修正侦查中心主义
- (三)以审判为中心要求庭审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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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刑事指控工作面临的挑战
- (一)传统指控优势减弱
- (二)诉讼业务质量要求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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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刑事指控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 (一)面向审判、服务审判:刑事指控机关应强化的意识
- (二)完善的刑事指控体系需要有完美的证据体系
- (三)创新证据获取与补充系统
- (四)进一步完善审查起诉的听证程序
- (五)刑事指控机关要更加关注量刑证据和量刑规范
- 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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