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时效的基本问题

关键词

作者

杨巍 ,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已出版《民法时效制度的理论反思与案例研究》等3部专著;在《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数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主持课题多项,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时效制度的案例统计与反思研究”等。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时效的基本问题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10.11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章节目录

  • 第一节 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时效的适用对象
    1. 一 适用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时效的纠纷范围
      1. (一)土地承包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2. (二)土地承包争议仲裁受理案件的类型
      3. (三)“四荒”土地是否适用土地承包争议仲裁
      4. (四)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时效适用于有关请求权
    2. 二 不适用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时效的纠纷范围
      1.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登记请求权不适用仲裁时效
      2. (二)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适用仲裁时效
      3. (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解除权不适用仲裁时效
      4. (四)《民法总则》第196条规定的情形不适用仲裁时效
  • 第二节 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时效的效力
    1. 一 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机构应否主动审查仲裁时效
      1. (一)土地承包争议仲裁的性质
      2. (二)仲裁机构不应主动审查仲裁时效
    2. 二 土地承包争议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1. (一)土地承包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关系
      2. (二)土地承包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