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小细节”与“大格局”:纪检监察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发展变迁历程与意义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发生了显著而深刻的变化,从十八大之前的筛选部分线索以供立案发展为全面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并对具体类别进行了三次调整。在这一过程中,全面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取代了简单筛选办案线索,新增并突出运用“谈话函询”处置方式,将“拟立案”调整为“初步核实”的一种后续处理方式,并确立了集体研究问题线索的专题会议制度。这些发展变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带来深远影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贯彻落实夯实了基础,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助于纪检监察工作新理念的形成与巩固,有利于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
冉红音 ,1970年生,重庆彭水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监察学、纪检监察实务。
阳平 ,1985年生,湖南衡南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纪检监察学、反腐败。
赵雪 ,1988年生,内蒙古丰镇市人,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博士研究生,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大数据中心干部,研究方向为纪检监察学理论、纪检监察大数据。
Ran Hongyin
Yang Ping
Zhao 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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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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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变迁过程
- (一)党的十八大之前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筛选部分线索以供立案
- (二)党的十八大之后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全面分类处置
- 1.老五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
- 2.新五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
- 3.四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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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重要变化
- (一)全面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取代了简单筛选办案线索
- (二)新增并突出运用“谈话函询”处置方式
- (三)将“拟立案”调整为“初步核实”的一种后续处理方式
- (四)确立了集体研究问题线索的专题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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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调整产生的积极变化
-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有效贯彻落实
- (二)加快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 (三)促使纪检监察工作新理念转型
- (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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