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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集体土地房屋出租管理研究

摘要

本报告以北京市朝阳区为调研对象,在对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出租管理现状与问题进行摸排总结的基础上,进行了原因分析。研究发现:(1)土地出租(包括以“合作”名义出租)是乡村集体对外出租的主要形式,房屋出租占用的土地较少,但房租却是集体租金收入的主要来源;(2)集体土地房屋的产权主体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开发主导权集中掌握在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管理人员手中,客观上存在监管难、效益低、风险高等突出问题,易发生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农民利益同时遭受侵害现象;(3)产生以上问题的关键原因是土地管理执法不严,乡村集体作为市场主体的角色定位存在偏差。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加大区级把控力度,优化产业用地入市模式;推进市区两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争取产业用地政策支持,优化集体资产监管模式;依法依规加强合同管理;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管措施得到落实。

作者

潘佳瑭 ,北京市朝阳区经管站三级调研员,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管理、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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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集体土地房屋出租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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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管理现状
    1. (一)创新监管模式,出台系列文件
    2. (二)加强合同管理,维护集体利益
    3. (三)创新管理手段,推进常态管理
    4. (四)加强调查研究,创新管理思路
  • 二 问题的表象
    1. (一)公共利益遭受侵害
    2. (二)集体利益蒙受损失
    3. (三)农民利益缺乏保障
  • 三 对策建议
    1. (一)优化产业用地入市模式
    2. (二)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3. (三)争取产业用地政策支持,优化集体资产监管模式
    4. (四)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加强合同管理
    5. (五)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管措施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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