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2011~2016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基本经验、问题及发展展望

摘要

生产性保护、名录式保护、整体性保护已经成为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自2011年至今,文化部先后颁布了两批共计100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其中有27家为少数民族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这些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为保护我国少数民族非遗、提供文化产品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保护范围过窄、法制建设滞后等问题。在未来少数民族非遗的生产性保护中,应统一保护与利用的观念,坚持保护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针对不同类别的非遗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保护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示范基地内部的权益,并构建生产性保护的法律保障体系。

作者

肖远平 ,博士,贵州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国家语委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全国民族教育研究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中国智库创新人才“先锋人物”,教育部高等学校民族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核心专家,黔灵学者。主要从事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民族文化产业和民族教育等领域的研究。在《民族文学研究》《民俗研究》等各级各类刊物发表论文100 余篇,出版著作10 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语委重大项目、教育部民族教育中心重大项目等10 余项,先后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等10 余项。
王伟杰 ,汉族,贵州民族大学贵州民族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二级会展策划师,贵阳人文科技学院科研处处长。中共中央组织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贵州省社会科学“2020年度学术先锋”,贵州省社会科学首届“学术先锋号”主持人,“少数民族非遗蓝皮书”主编,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主要从事少数民族非遗、文艺学、民族文化产业和民族文化教育等方向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全国民族教育研究青年项目、国家民委自筹项目、贵州省教育改革重大项目等国家级及省部级课题10余项,获全国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省部级奖励10余项,在各级各类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冲突与引导:文化资源开发中的价值选择》等著作3部。
杨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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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6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基本经验、问题及发展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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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我国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基本情况
    1. (一)我国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基本情况统计
    2. (二)设置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重要意义
  • 二 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三 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 (一)对待生产性保护的观念有待统一
    2. (二)企业逐利的性质与非遗保护至上的矛盾
    3. (三)保护范围过窄,亟待研究保护对象增加的可能性
    4. (四)传承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亟待提升
    5. (五)呼唤法律法规的尽快出台
  • 四 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的未来展望及对策
    1. (一)统一保护与利用的观念,划定利用中的“红线”
    2. (二)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原则,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 (三)针对不同类别的非遗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
    4. (四)保护非遗传承人在示范基地内部的权益
    5. (五)加快法律体系建设步伐,构建生产性保护的法律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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