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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危险废物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近来我国多地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事件,暴露出危险废物监管中的相关问题。美国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其随后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并取得良好效果,这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美国危险废物监管经验主要包括:实施危险废物产生者主体责任制度和连带责任制度,确保全过程监管;实施危险废物分类管理,鼓励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实施梯度环境违法处罚机制,充分体现“违法成本高”的原则;由美国环保局牵头,建立多部门、跨区域的监管协调机制,实施多样化的守法保障措施;充分使用信息公开手段。目前,我国对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制度和要求与美国的管理规定相似,但在具体制度的落实效果、法律要求的可操作性、监管手段的有效性上还有待提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太过原则;对危险废物信息及数据的掌握不够;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没有制定和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较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危险废物信息公开不够。建议借鉴美国经验:进一步明确及细化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全国危险废物信息数据库;建立危险废物及产废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人员的处罚力度;配套使用经济激励、公众监督、法律宣贯等保障措施;加快建立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制度。

关键词

作者

李丽平 ,女,正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减污降碳协同研究部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贸易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亚洲协同效应伙伴关系专家;长期从事气候变化、国际环境政策、环境与贸易等相关研究;主持国际合作、省部级课题、地方和企业咨询等课题50余项,独著及合作中英文专著16部,译著1部,在期刊、报纸上发表文章100余篇。
李媛媛 ,女,工学博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现为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减污降碳协同研究部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分析、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国际环境政策等;获得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1次,主持或参与国际合作项目、部级和地方课题20余项,在中英文期刊上发表文章10余篇。
杨君 ,任职于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
耿润哲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环境法规与体制研究部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部流域和农村面源研究室主任。
刘金淼 ,任职于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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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危险废物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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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美国危险废物监管历程
  • 二 美国危险废物监管体系总体情况
    1. (一)危险废物定义及范围
    2. (二)危险废物监管的法律框架
    3. (三)危险废物监管机构与其职责
    4. (四)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流程
  • 三 美国危险废物监管经验
    1. (一)实施危险废物产生者主体责任制度和连带责任制度,确保全过程监管
    2. (二)实施危险废物分类管理,鼓励危险废物回收利用
      1. 1.对危险废物按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
      2. 2.对危险废物产生者按产生量进行分类管理
      3. 3.对危险废物回收利用活动按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管理
    3. (三)实施梯度环境违法处罚机制,充分体现“违法成本高”的原则
      1. 1.科学灵活设定经济处罚金额
      2. 2.刑事处罚力度大
    4. (四)由美国环保局牵头,建立多部门、跨区域的监管协调机制
    5. (五)实施多样化的守法保障措施
      1. 1.实施经济激励措施
      2. 2.重视公众参与
      3. 3.加强守法教育及援助
    6. (六)充分使用信息公开手段
  • 四 我国危险废物监管现状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一)关于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操作性不强
    2. (二)对危险废物信息及数据的掌握不够
    3. (三)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没有制定和实施分类管理制度
    4. (四)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较轻
    5. (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
    6. (六)危险废物信息公开不够
  • 五 政策建议
    1. (一)进一步明确及细化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
    2. (二)建立全国危险废物信息数据库
    3. (三)建立危险废物及产废单位分类管理制度
    4. (四)加大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人员的处罚力度
    5. (五)配套使用经济激励、公众监督、法律宣贯等保障措施
    6. (六)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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