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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与性别评论(第9辑) 收藏
简 介:《家庭与性别评论》是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的集刊之一,展示了海内外围绕家庭与性别领域相关专题的多样化视角和最新成果。本期以近年来家庭性别领域讨论较为热烈的亲职与育儿为主题,展现了有关母职变迁、女性作为母亲的体验、儿童教养方式及抚育的社会支持变迁等不同切面,收录的文章涉及家长主义的盛行与母职再造、母职的经纪人化、菲佣母亲的信息沟通技术、在线母职书写、杂志中的亲职话语、集体化下的童年等多个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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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与性别评论(第9辑) 收藏
简 介:《家庭与性别评论》是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的集刊之一,展示了海内外围绕家庭与性别领域相关专题的多样化视角和最新成果。本期以近年来家庭性别领域讨论较为热烈的亲职与育儿为主题,展现了有关母职变迁、女性作为母亲的体验、儿童教养方式及抚育的社会支持变迁等不同切面,收录的文章涉及家长主义的盛行与母职再造、母职的经纪人化、菲佣母亲的信息沟通技术、在线母职书写、杂志中的亲职话语、集体化下的童年等多个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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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迁中的亲职与抚育(代序)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家庭与性别评论(第9辑)
简 介:作为一名五岁孩子的母亲,选择这样一个主题,很大程度上源于自身的困惑。生养抚育,为何在当下越来越脱离原初的自然状态,变成一件极为复杂、专业的事情?作为父母,为何当我们自身看似已拥有更高教育水平、更多资源和选择的时候,反而好像越来越不知该如何当好父母?进一步地,作为母亲,无论是“工作妈妈”还是全职主妇,为何似乎始终处于一种怎样都不够称职的境地,面临内心的冲突和挣扎?当面对现代社会倡导的自我鲜明的独立女性形象和家庭生活中的以其他成员为中心的照顾者角色产生内在文化冲突时,除了成为“超级妈妈”外,是否还有别的出路? 这些困境,与而今席卷全球的抚育私人化、精细化趋势密不可分。拉鲁在《不平等的童年》中以阶级的视角,呈现不同阶级间的抚育模式断裂,揭示了背后隐秘作用于阶级再生产的文化机制。这部开始于三十年前,以美国中产阶级、工人阶级和贫困阶级为田野的关于儿童成长的民族志研究,在当前的中国背景下读起来毫无违和感,尤其是中产阶级的那部分育儿片段,与我们当前城市中所体验到的抚育境遇极为相似。不过在中国,我们的画面更为混杂与碎片化,而弥漫在个体与家庭之上的情绪,更为焦虑和无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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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再造城与民 收藏
关键词:
简 介:中国正在经历的大转型,是一个以大一统国家为起点,孕育市场、释放社会的过程,截然不同于西方历史上以市民社会为起点、生成市场、建构国家的过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城”与“民”的再造,体现出独特的“中国式”逻辑。 中西发展历程的差异,成为本书讨论时暗含的一个重要背景。着眼于转型的过程,我们当下可被视为一个既有平衡和新平衡之间的过渡失衡阶段。在此,平衡也有两重含义:第一重为社会结构诸要素间的平衡,在国家—市场—社会三分框架下已有较多的研究,不赘多言;第二重可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来看,平衡还包括社会心理结构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呼应和契合,目前还较被忽视。因此,引入此视角的意义在于,将“个人”作为微观分析维度引入国家—市场—社会的宏观三分框架,将转型落实到最具体的承载者,看个人如何通过自我构念的转型,直接或间接(以“社会”为中介)地重塑国家—个人关系,使其社会心理结构再度呼应社会结构。不同于由国家主导的社会结构转型,由市民推动的社会心理结构的转型牵连着历史、文化、政治和社会中更为厚重的一端,使得整个转型的过程在这两种力量的形塑之下始终体现出一种内在的张力,成为本研究试图解释的关键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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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生产 收藏
关键词:
简 介:这些老百姓,首先是代表,他并不是完完全全为了自己家的事情来做这个抗争,而是考虑到国家、民族,都是在这个过程中升华了。别看老百姓都是弱势群体,有那么一句话,“位卑未敢忘忧国”,我们虽然地位低下,但是忧国忧民,我们没有忘。 ——被访者贝先生,2005年11月17日 第五章以行动者为视角,讲述了个体如何通过对自我边界的调节,形成更适用于市场经济、更具有法治理念和契约精神的公民意识,并以将维权行动和公民定义等同的“实践式”公民理念(或曰,公民理念的实践形态),实现自我赋权,构筑新型平等型国家—个人关系的过程。本章将再度把分析层次拉回到较为宏观的层面,进一步分析这种正处于转型的个体,是如何与共同体形成关联的?换言之,本章想讨论的是一个“社会的生产”的问题,以“自组织机制”为本意的“社会”(沈原,2007:326),是如何在中国千年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制度背景下,以及当前的由再分配机制向市场机制转型的过程中生产出来的?前述转型带来的独特的个体状态,又如何形塑了社会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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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锻造 收藏
关键词:
简 介:过去是“草民”,“草民”完了就是“臣民”,你要是不学法,你要是不懂,那就是“草民”,懂了就是公民,这是宪法赐给你的权利,权利你要是不使你不就是“臣民”了吗?你就是“奴隶”,得听人摆布,因为你不懂啊,而你要懂了点,我就能抗争,我就能争取我的权利,那我就是公民。 ——被访者杜女士,2005年12月23日 第四章中,通过对比中央级别的法律条例与平城执行时的实施细则,行动者从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出发,发现了两者之间的不一致,以此建构出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对中央精神的背离,由此,地方政府代言国家意志的合法性及其因此而获得的全面权力受到质疑,原先社会结构下全方位覆盖的吸纳型国家—个人关系分化出另一种可能——以地方政府为指代的具体国家,与市民个人之间生成独立、平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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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者维权抗争的过程是一个由底层发起,重塑国家与个人关系,在顺应中推动转型的过程。这既符合渐进式改革的现状,又关联着中国社会传统的文化心理和延续的国家治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