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直和德瑞克的个人命运看16世纪中英两国在对外贸易政策和官商关系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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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丽
著
出版时间: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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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洋史研究(第8辑)
简 介:1540年(嘉靖十九年),安徽歙县人王直(亦称汪直)偕同乡徐惟学、叶宗满等到广东私造海船,违禁贩硝黄、丝绵等物到日本、泰国和西洋等地,从此开始了他的海上走私贸易生涯。这一年,在地球的另一端,英国著名海盗弗兰西斯·德瑞克(Francis Drake)刚好出生。18年后的1558年,已成为嘉靖年间中国最大武装海商集团首领的王直,因相信浙江巡按监察御史胡宗宪“招抚互市”的承诺,落脚杭州,在杭州被巡按御史王本固逮捕下狱。这一年,18岁的弗兰西斯·德瑞克第一次正式出海航行,开始他的航海生涯。
嘉靖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即1560年初,在被诱捕近两年后,王直被斩首于杭州省城宫港口,临死前叹曰:“不意典刑兹土!”此时,在大英帝国德文郡的普利茅斯市港口,初出茅庐的德瑞克,正跃跃欲试,筹谋着如何在海上对外国商船伺机抢劫。与“不意典刑兹土”的王直相比,德瑞克同不少视海如家的航海者一样,最后病死在他的海上征伐中。而在他的本国土地上,他所获得的则是荣誉、权力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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