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转基因食品安全之法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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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丽卿
主编
出版时间:2015年10月
关键词:
出处:
当代刑法的理论与实践:第七届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刑事法论坛文集
简 介:基因改造技术的应用,在21世纪展现新的风貌,尤其基因改造(大陆称为转基因)食品,为人类带来庞大的经济利益,也间接缓解了粮食危机的问题。例如,全球在2012年有170.3 百万公顷的基因改造食物,美国占了四成多。2013年,93%的黄豆、90%的玉米是基因改造产品。然而,基因改造食品亦有负面效应,首先就是食用后风险难以评估的问题。虽然目前各国并无出现重大基因改造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但它毕竟是违反自然规律下的人为产品,面对诸种质疑,各国政府有必要对此做出答复。
台湾对于原料多仰赖进口,尤其是黄豆与玉米此两类基因改造作物。台湾对于基因改造食品安全的控管,主要采取实质等同与预防原则兼顾的立法模式。目前虽然已有相应的立法规范来控管风险,但相关规定仍存有诸多值得检讨之处。例如,基改成分总含量达5%才须强制标示的行政义务,相较于欧盟法规则0.9%即须标示,是否过于宽松;“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对于违反特定管理义务的行为设有刑事处罚,有无必要性与正当性;基因改造食品是否需要有别于一般食品的管制,制定独立的专法规范,都是必须审慎评估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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