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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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茅彭年
著
出版时间:2018年08月
关键词:
出处:
法学理论论文集(第2版)
简 介:进一步探讨马克思主义的法学体系,可以从许多不同的角度出发,笔者试从纵的方面和横的方面来对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进行探讨。
从纵的方面讲,中国的法学起源于西周,繁荣于春秋战国。在唐代以前已经形成了中华法系。中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文明古国,有将近四千年的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从古代的历史文献来看,西周已经是政治、法律制度相当完备的奴隶制国家,已经有了有文字可查的法典。《尚书·吕刑》就是一部以刑事诉讼法为主体的西周法典。正像恩格斯所说的:“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恩格斯这段论述,显然是针对西欧古代法学产生的历史而言的,但对探讨中国古代法学的起源,同样有着指导意义。中国法学起源于西周,因此中国古代法学的繁荣得到了适宜的土壤,春秋战国时期便能涌现出管仲、子产、李悝、吴起、申不害、商鞅、韩非等大批的法家人物,产生了内容丰富的法学著作,并跻身于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行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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