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教义学方法下的行为犯法律适用困境之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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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经海
刘兆阳
著
出版时间: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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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刑法的理论与实践:第七届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刑事法论坛文集
简 介:根据构成要件的内容或行为与结果的关系,将犯罪分为行为犯和结果犯是本来的通说,为绝大多数大陆法系学者所认可和接受,成为大陆法系刑法学中重要的犯罪类型。关于行为犯及其法律适用的问题,我国刑法学界一直存在理论争议。行为犯在司法实践中面临困境,现实中很多涉及行为犯定罪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恰当的解决,在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批评的同时不得不引起刑法学人的反思。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在行为犯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并没有坚持体系化的视角看问题。只有运用体系化视角将刑法的所有规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考量,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法律条文做出合乎实际的解释,才是破解当前行为犯法律适用困境之道。法教义学是体系化的理论,它是将现有法律作为一个系统进行体系化的考量,并运用解释的方法对实际问题做出符合其自身实际的解释,从而恰当的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拟通过对行为犯的法律适用困境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法教义学基本原理进行阐述,进而运用法教义学方法解决行为犯的法律适用困境,并实现行为犯法律适用“既合理又合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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