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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法学研究进路的审视与展望 收藏
简 介:回顾近年来法学理论研究与制度探索,先前被完全排斥在传统法学研究范畴之外的数据、技术等客体,均在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大背景下进入法学研究的视野,法律与信息技术的互动也就此全面展开。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新兴议题,国内学者纷纷提出“数字法学”“网络法学”“计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学科范式,尤其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各大高校开始尝试性探索“法律+技术”的学科群建设思路。然而,在这“百花齐放”式学科繁荣背后,也有部分学者开始反思此种现象是否可能造成法学研究重心的偏离以及学科范式的异化,因为学科交叉、跨学科研究并不简单等同于“引入技术原理介绍”“从定性研究转变为定量研究”等模式,过度强调技术的潜在风险有可能泛化法学学科独立的研究范围。为了扫清本体论和方法论的研究障碍,我们不妨从主要争议点切入,审视与重构数字时代法学研究应然的研究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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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技公司的反垄断交易责任 收藏
作者: [美]Erik Hovenkamp 著 梁淏萌 译 赵精武 校 出版时间:2023年07月
关键词:
简 介:反垄断法上的交易责任可能是最令人困惑且最富有争议的反垄断干预手段。当垄断者控制了一项关键投入(或称“必需设施”),并单方面拒绝向竞争对手出售相关使用权时,就可以令其承担交易责任。近几十年来,法院已大大限缩了该责任的适用范围。然而,谷歌、脸书、亚马逊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主导性平台的崛起引发了关于是否需要恢复交易责任的激烈争论。许多这样的平台都被指控拒绝(或歧视)在邻接市场上的竞争对手。 目前,所有的单方拒绝交易行为都根据同一套标准进行评估,但这个标准几乎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本文指出了两类拒绝交易案件间的一项重要经济学区别:这两类案件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竞争损害理论,并需要适用不同的责任标准。在其中一类案件中,被告的行为涉及与搭售或相关的纵向限制基本相同的竞争损害理论。然而,形式化的学说阻碍了法院对其进行评估衡量。因此,这些案件并没有获得有意义的审查。但这是有问题的,因为大部分有法律价值的拒绝交易案件都在这一类别当中,正如几乎所有案件都会涉及主导性平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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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漏洞挖掘的法律规制研究 收藏
关键词: 网络安全漏洞 善意黑客 漏洞挖掘规制 挖掘主体备案
出处: 科技创新与法治保障
简 介:网络安全漏洞的挖掘、披露、交易、修复日益成为各国网络安全治理的中心议题。“袁炜案”直接表明了我国现行法对网络安全漏洞挖掘行为的否定性态度,《刑法》第285条前两款对善意黑客的漏洞挖掘行为构成了不当限制,应当通过《网络安全法》第26条对其在漏洞挖掘领域的适用进行严格的限缩解释,并围绕《网络安全法》从立法论的角度重塑漏洞管理机制。在充分考虑网络安全漏洞自身动态性、复杂性、开放性的基础上,从国家安全的高度把握漏洞挖掘治理,健全漏洞挖掘立法体系;完善漏洞库并配套漏洞评级机制;明确公私合作框架,对挖掘主体进行备案;在遵循现有实践的基础上对挖掘行为分级授权,并进一步强化漏洞的跨境流动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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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码的可规制性:计算法律学基础与新发展 收藏
简 介:“The DAO”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法律与代码关系的思考,代码世界不可以脱离法律的规制,法律治理应当与技术治理有机结合,法律治理应优先于技术治理,且技术治理不可突破法律治理的框架。作为域外兴起的新领域计算法律学,其发展经历了计量法学、旧计算法律学和新计算法律学三个阶段,正伴随着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而不断迭代升级。未来的计算法律学从架构上应当优先选择私有区块链,并进一步强化智能合约法律化。计算法律学核心难点在于法律本体的代码化,具体表现为法律条文的语义处理、合同文本的代码化、法律推理分析等多个内容。中国的计算法律学,需要落实到中国法律本体问题的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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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政策法规分析 收藏
简 介:2015年,我国网络安全综合性立法步伐加快,对移动端信息内容治理走向常态化,主管部门加强了对移动互联网新业态的监管与治理,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未来,移动互联网的立法需要进一步体系化,同时还需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保护制度,强化电子证据立法,完善对移动流量劫持行为的监管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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