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政策制定:法院如何改革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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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马尔科姆·菲利
[美]爱德华·鲁宾
著
欧家路
卞开星
译
出版时间:2022年12月
关键词:
出处:
法律和政治科学(2022年第1辑/总第5辑):数字社会中的国家能力
简 介:法院行使着三项相互关联却又相互独立的职能:认定事实、解释权威法律文本,以及制定新的公共政策。前两项职能对我们而言是熟悉的,但第三项职能包含着一种亵渎权威的意味。在我们对政府权力机关的传统认识中,法院不应该扮演政策制定者的角色,而在通常情况下,那些认为法院确实是政策制定者的主张,或是被认为是一种无情的现实主义,或是被当作一种值得被指责的说辞。
对于司法政策制定,那些本质上以描述性模式工作的政治学家们原本也倾向于采取上述无情的现实主义立场。他们主张法院是政策的制定者——确实,从实践经验上可以证明这是正确的,而这种主张能够作为一剂妙方,用以对抗那种认为司法裁决是被“适用”现行法律这一规则所限制的传统而又天真的观点。该主张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在使用“政策”一词时,通常将其和“重要”或甚至和“司法裁决的做出”笼统地画等号,没有尝试将政策制定这一行为和其他形式的司法行为区分开来。更加显著的特征是,“政策”一词还被当作“无原则”的近义词;政治学家们通常把司法政策的内容为归结到法官们的政治或社会偏好,并且他们还把那些用以表述和支撑法律司法裁决的法律原则说成是附带的且可有可无的,这些法律原则只不过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只能装饰门面,是弄虚作假的“波将金村”,是学者们否定他们所在学科研究成果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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