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德国网络平台提供者民事责任的豁免与承担
摘要
本文整理了近年来德国法院对网络平台提供者责任承担问题作出的相关判决。基于德国《电信媒体法》的相关规定,本文在梳理判决之后,以平台提供者不同阶段须履行的行为义务为中心,讨论了网络平台提供者的责任豁免问题。网络平台提供者没有总体监管义务,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其需承担审核义务及尽快行动义务。在特殊案例中,网络平台提供者也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防止其平台上再出现类似违法信息。在违反义务之后,相关被侵害人主要可能享有针对网络平台提供者的不作为请求权。另外,妨害排除请求权则不以违反行为义务为要件。最后,《社交网络实施法》颁布之后,其可能对网络平台提供者的义务承担产生一定影响,但是具体情况因为种种原因,目前暂不明朗。
作者
傅宇 ,德国明斯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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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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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网络平台提供者责任豁免所需履行之义务
- (一)信息发布之前无总体监管义务
- (二)信息发布后行为义务的产生条件
- 1.审核义务
- 2.尽快行动义务的内容
- (三)特殊案例中的注意义务
- 三 网络平台提供者的民事责任承担形式
- 四 《社交网络实施法》(NetzDG)可能产生的影响
- 五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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