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至善模式

摘要

共同体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从比较宽泛的意义上来说,只要有某种共同性,就可以称为共同体。这种意义上的共同体是群体的意思,是一种描述性的概念,共同体即有共同性的人类群体。共同体成员彼此之间可能不认识,或者没有密切的交往关系。这一意义上的共同体包括地缘共同体、民族共同体、人类共同体等。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有某种共同性的成员组成的群体未必就符合共同体的特征,因为共同体还要求有对共同性的自觉意识和自觉生成。共同体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理想性的概念,共同体是作为一种道德价值而出现的,共同体要求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善观念。“关系本身即结合,或者被理解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这就是共同体的本质,或者被理解为思想的和机械的形态——这就是社会的概念。”“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斐迪南·滕尼斯强调共同体和社会的差别,“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显然,共同体这一概念包含着对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社会的一种反思的内涵在内。当人与人之间只是在市场交换或者刚性的制度框架内发生关系的时候,彼此组成的是社会,这样的社会缺乏共同体的内涵。

关键词

作者

周海春 (1970~),博士,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先秦哲学与伦理学,主要著述有《中国哲学导论》等。电子邮箱:814462047@qq.com。
Zhou Haichun (1970-),Ph.D.,Professor at School of Philosophy in Hubei University,Researcher in Hubei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Chinese Culture Development.Research interests and specialties: Pre-Qin philosophy of China and ethics.Magnum opuses:Introduction to Chinese Philosophy,A Philosophical Annotation to 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etc.E-mail: 8144620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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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至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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