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的深圳实践

摘要

社会组织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主体之一,深圳市委、市政府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把社会组织纳入法治建设体系并提供必要条件。目前,深圳市社会组织成为立法工作联系点,介入未成年人司法及环保公益诉讼领域,深入不同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联合专业人士服务社会公众,参与纠纷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社区矫正等社会法治工作,积极推动法律实施,已成为深圳法治建设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作者

徐宇珊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社会组织。
李翊菲 ,深圳市汇贤公共服务促进中心项目主管,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王名编著《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 王名主编《社会组织概论》,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
  • 马长山:《从国家构建到共建共享的法治转向——基于社会组织与法治建设之间关系的考察》,《法学研究》2017年第3期。
  • 陈晓春、肖雪:《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路径探析》,《湖湘论坛》2019年第4期。
  • 张君艳:《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功能与作用实现路径研究》,《世纪桥》2015年第6期。
  • 王晓雪、祝娟、陈晓阳等:《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实践探索与启示》,《中国司法》2018年第4期。
  • 陈柏峰:《中国法治社会的结构及其运行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的深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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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社会组织参与深圳法治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1. (一)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是深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时代要求
    2. (二)社会组织能够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
    3. (三)社会组织能够更有温度地推进法治建设
  • 二 深圳市政府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
    1. (一)政府赋权:主动把社会组织纳入法治建设的体系
    2. (二)政府认可:重视社会组织的专业作用
    3. (三)政府支持:为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提供必要条件
  • 三 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的主要做法
    1. (一)社会组织参与立法:相关社团成为立法工作联系点
    2. (二)社会组织参与司法:介入未成年人司法领域及环境公益诉讼领域
    3. (三)社会组织参与普法:深入不同群体提供各类法制宣传
    4. (四)社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联合专业人士服务社会公众
    5. (五)社会组织推动政府法治工作:民间评价政府
    6. (六)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法治的中坚力量
      1. 1.社会组织参与各领域纠纷调解
      2. 2.社会组织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
      3. 3.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
      4. 4.社会组织参与群防群治
    7. (七)社会组织推动法律实施:宣传倡导推进落地
  • 四 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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