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

摘要

在2014~2019年的评估中,本书项目组将“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作为一级指标,并主要围绕制度建设和制度实施两个方面对100个城市展开评估。综合分析历年的评估结果可以发现,各地政府在工作中取得了亮眼的成绩,主要成就包括重点民生领域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创新卓有成效、社会矛盾化解渠道更加畅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稳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相对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等。然而也必须认识到,地方政府在制度建设和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暴露出诸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与舆情预警能力亟须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发挥作用不足、调解联动机制尚不健全、信访制度改革未全面落实以及行政复议的实质性纠错功能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对此,评估组建议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完善新时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三大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落实信访制度改革,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等。

作者

林鸿潮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
张璇 ,中国政法大学2017级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刘文浩 ,中国政法大学2018级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董小燕 ,中国政法大学2019级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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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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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引言
  • 二 2014~2019年评估概述
    1. (一)指标设计
    2. (二)重要指标变化说明
      1. 1.删除了部分测评价值不显著的指标
      2. 2.增设了制度建设与制度实施方面的指标,提高评估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3. 3.对部分指标进行优化完善,提高评估的科学性
  • 三 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领域取得的主要成就
    1. (一)重点民生领域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创新卓有成效
    2. (二)社会矛盾化解渠道更加畅通,纠纷解决方式趋于法治化
    3. (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稳步推进
    4.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相对完善
    5. (五)行政复议制度不断健全,复议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 四 存在的问题
    1. (一)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与舆情预警能力亟须提升
    2. (二)行政裁决、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发挥作用不足
    3. (三)行政调解制度建设稍显滞后,调解联动机制尚不健全
      1. 1.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尚不健全
      2. 2.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缺乏有效衔接
    4. (四)信访制度改革未全面落实,信访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
    5. (五)行政复议实质性纠错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复议公开不到位
      1. 1.行政复议决定正确率有所下降
      2. 2.行政复议信息公开不到位
  • 五 完善建议
    1. (一)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及时回应网络舆情
    2. (二)以实质性解决争议为导向,完善新时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 1.健全行政裁决制度
      2. 2.加强仲裁制度建设
      3. 3.促进多元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的有机衔接
    3. (三)健全“三大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1. 1.健全行政调解制度
      2.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3. 3.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
    4. (四)全面落实信访制度改革,持续提高信访法治化水平
    5. (五)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1. 1.继续深化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2. 2.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的质量,努力实现复议的实质性纠错功能
      3. 3.加大复议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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