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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单位犯罪的实证分析与控制对策

摘要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北京市单位犯罪案件数量少且相对集中,犯罪单位以公司为主,责任人员具有职务层次、文化程度和年龄上的“三高”特点;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范围内,犯罪数额相对较高。在刑事惩治方面,存在刑事追诉率低、所判主刑偏轻和罚金标准不统一的特点。为实现有效犯罪控制,应当多措并举,扩大单位犯罪追究范围;更新观念,加大责任人员处罚力度;统一标准,堵塞单位犯罪惩治漏洞。

作者

赵学军 ,法学博士,河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王月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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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荫茂:《单位犯罪理念与实践的冲突》,《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2期。
  •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课题组:《2017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8年第4期。
  • 黎宏:《单位犯罪的若干问题新探》,《法商研究》2003年第4期。
  • 邹玉祥:《单位犯罪的困境与出路——单位固有责任论之提倡》,《北京社会科学》2019年第9期。
  • 赵学军、郑紫韵:《广东省食品安全犯罪特点分析与对策探讨》,《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8年第1期。
  • 谢治东:《单位犯罪中个人刑事责任研究》,法律出版社,2014。

北京市单位犯罪的实证分析与控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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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北京市单位犯罪的基本表现
    1. (一)案件表现
      1. 1.数量情况
      2. 2.分布情况
    2. (二)主体表现
      1. 1.单位情况
      2. 2.单位人员情况
    3. (三)事实表现
      1. 1.犯罪种类
      2. 2.犯罪数额
      3. 3.犯罪形式
      4. 4.退赃情况
  • 二 北京市单位犯罪的惩治特点
    1. (一)案件刑事追诉率较低
    2. (二)所判主刑相对较轻
      1. 1.主刑刑期相对较短
      2. 2.适用缓刑比例较高
    3. (三)罚金数额裁量缺乏标准
      1. 1.罪名之间的数额差异较大
      2. 2.不同法院之间的数额差异明显
      3. 3.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数额差异巨大
  • 三 北京市单位犯罪的控制对策
    1. (一)多措并举,扩大单位犯罪追究范围
      1. 1.加强监管,主动发现犯罪线索
      2. 2.准确认定,防止单位逃脱制裁
    2. (二)更新观念,加大责任人员处罚力度
    3. (三)统一标准,堵塞单位犯罪惩治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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