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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的聚众之禁

摘要

利用宗教仪式聚集百姓,并借以对抗朝廷,是中国古代反复出现的现象。国家对此极为警惕,总是不遗余力加以约束。从隋朝开始,国家律令就对聚众有明确的禁约,地方官府切实执行,僧团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天台大师智遗书中的第五恨即为明证。唐初的《永徽留司格》就有了对僧尼俗讲的限制措施,而目前所见《神龙散颁刑部格》与《开元户部格》也都有相关禁令,其对象包括了宿宵行道与白衣念佛的佛教斋会,隐逸人的广聚徒众,以及百姓的排山社等社邑组织。唐玄宗严禁僧、道人士在俗家居止,又严禁僧道离开所属寺观去山林兰若修炼。代宗则下诏不许州县公私借佛寺道观居止,并严禁僧尼道士进行斋会礼谒之外的“非时聚集”。从宪宗元和十年到文宗时,又陆续对两京与诸州寺观的俗讲聚众的时间、寺观数量等做出严格规定。隋唐的聚众之禁趋向严厉,与隋唐王朝重新统一全国、重建中央集权的国家秩序有关。

作者

雷闻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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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的聚众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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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合法的聚众
    1. (一)国家礼仪中的“聚众”
    2. (二)刑人必于市
    3. (三)其他场合
  • 二 汉隋间国家对宗教性聚众的限制
    1. (一)汉隋间的聚众作乱与官府的疑惧
    2. (二)智者大师的遗恨
  • 三 唐代前期的聚众之禁
    1. (一)《永徽留司格》与“聚讲”之禁
    2. (二)《神龙散颁刑部格》与“宿宵”之禁
    3. (三)开元三年《户部格》中的“聚众”之禁
    4. (四)不断强化的聚众之禁
  • 四 唐代中后期的聚众之禁
    1. (一)对僧道非时聚会的限制
    2. (二)俗讲之禁
    3. (三)念佛的社邑
  • 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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