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经验、问题分析与展望
摘要
罗湖区先后开展社区体制改革、街道大部制改革,理顺了街道、社区治理体系。在此基础上,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多发频发难题,党委政府在物业小区治理中的“空白”和“缺位”,罗湖区推出了物业管理改革创新工作,以物业服务企业为抓手打造基层小区治理平台,推出各项措施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延伸基层治理内涵。经过两年的实践积累,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已在治安防范、消防管理、人口管理、群防群治、社区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对于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进一步优化完善督导考评流程及指标体系,全面厘清法定职能边界,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双向选择机制,搭建整体政策框架,推动改革创新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作者
深圳市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是区委主管政法工作、履行政法协调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 检查监督区政法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纠正各种执法违纪现象;协调处理政法部门间有争议,党委交办或上级政法委要求,确需协调的重大疑难案件;对投诉案件、领导指示的案件进行督办和检查;掌握政法队伍建设情况,协助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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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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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改革动因——破解物业服务领域矛盾纠纷多发频发难题
- (一)物业服务领域存在大量问题导致社会矛盾纠纷频发
- (二)填补基层治理在物业小区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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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改革思路——以物业服务企业为抓手打造基层小区治理平台
- (一)发挥物业公司的天然优势
- (二)建立改革推进的工作机制
- (三)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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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改革举措——“八招”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
- (一)发布物业服务水平指数
- (二)对物业小区进行分类管理
- (三)联合开展督导检查
- (四)督促落实挂“红黑牌”
- (五)开展重点训诫约谈
- (六)撤换物业服务处负责人
- (七)依法处罚违法企业
- (八)开展表扬激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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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改革深化——构建“三大体系”,延伸基层治理内涵
- (一)突出核心引领,构建小区党建治理体系
- (二)推动力量下沉,构建小区公共服务体系
- (三)激发参与活力,构建小区融合共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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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改革成效——实现政府、社会、群众多方共赢
- (一)党建引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体系
- (二)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
- (三)融合共治实现多方共赢格局
- (四)物业小区分类治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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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 (一)物业管理创新机制问题
- (二)创新物业督导考评问题
- (三)政府及物业企业职责界定问题
- (四)购买物业服务试点问题
- (五)无物业管理小区综合整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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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下一步工作计划
- (一)加强物业管理创新理论研究
- (二)全面厘清政企法定职能边界
- (三)认真做实小区党支部双覆盖
- (四)高效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
- (五)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物业企业服务
- (六)深入推进无物业管理小区综合整治
- (七)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下沉衔接机制
- (八)加大总结提炼及经验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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