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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之礼(下)

摘要

子曰:“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 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子罕》第15章,《集注》释“何有于我哉”为何能有于我,不敢当之意,乃孔子自谦之辞,故“其事愈卑而意愈切矣”。范祖禹曰:“出则事公卿者,尽其忠也;入则事父兄者,尽其孝也;丧事不敢不勉者,尽其敬也;不为酒困,兼而不乱也。此四者夫子之常行,故以告人,而自谓有之也。”(《论语精义》卷五上)此释“何有于我哉”为何难有于我,自谓有之之意。古人以家门为界,一出一入,便涵盖整个人生。世俗之礼也由此分为两类,即在家之礼与在外之礼。“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指家门内外均依礼而行,范氏以出门尽忠、入门尽孝释之,颇得其意。《子路》第19章,《集注》把解释的重点放在恭与敬的关系上,故曰:“恭主容,敬主事;恭见于外,敬主乎中。”实则本章所论,依然是仁在礼中。在家尽礼则“居处恭”,出门尽礼则“与人忠”;在家在外均有所事,故以“执事敬”通贯内外。出门之事如果细分,还可分为一般的社会活动——如乡里的活动,及正式的国家政治活动——如“出则事公卿”“使民如承大祭”等。礼,覆盖了世俗生活的一切方面,其总的要求即敬。敬,朱熹于《学而》第5章释之为“主一无适”,指心志精神专一集中,不为外物牵动游移,这是纯世俗化的解读。然而,世俗之敬源于对神圣者的敬畏,世俗之礼的总要求即是宗教之礼要求的虔诚敬畏的延伸。

关键词

作者

赵峰 哲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副教授,曾任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文化学教研室主任。199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曾为韩国首尔大学访问学者。研究领域涉及中国古代儒学、韩国古代儒学、当代新儒学、宗教神学理论和当代中国文化建设问题等。主要学术成果有专著《朱熹的终极关怀》,论文《中国哲学研究的四个范式》《朱熹之理辨析》《儒者经世致用的两难选择——朱陈义利王霸之辩解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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