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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工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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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的理论思考
- (一)羁押司法审查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与逮捕权的司法属性
- (三)“诉讼式审查”与“公开审查”的糅合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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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深圳市检察机关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工作机制的探索
- (一)深圳检察机关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的主要做法
- 1.坚持依法审查原则
- 2.坚持规范审查原则
- 3.坚持权利保障原则
- (二)深圳检察机关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的工作创新
- 1.利用远程视频,注重诉讼化审查方式的科学化
- 2.引入法律援助,注重诉讼式审查的对抗性和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
- 3.强化内外联动,注重工作协作配合
- (一)深圳检察机关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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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工作探索中的困惑
- (一)加剧案多人少矛盾,办案压力增大
- (二)审查程序不完善
- (三)诉讼对抗性不足
- (四)犯罪嫌疑人辩护权保护不足
- (五)检察人员办理诉讼化审查案件能力有待提高
- (六)程序化、仪式化的典型特征引发此项工作的必要性问题
- (七)诉讼化审查的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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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完善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机制的方向
- (一)完善审查程序,实现公正与效率
- (二)强化程序正义,简化审查程序
- (三)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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