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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PPP项目资产转让与特许经营权转让问题研究
摘要
本报告采用多种研究方法,首先界定了存量PPP项目的内涵,分析了存量PPP项目资产转让与特许经营权转让的关系,针对当前存量PPP资产转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存量PPP项目应用资产转让的实质是资产形态的一种改变,应当遵循价值守恒的原则和市场价值规律,而违背市场原则、人为提高交易价格的行为属于虚增政府收入,会构成政府隐性负债,压低交易价格转让则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存量PPP项目资产转让的目的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而公共服务的运营需要特许经营权的授予等。
作者
李贵修 ,二级律师,法律硕士,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专家,郑州仲裁委员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仲裁院副院长、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审专家,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协财政税收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财政税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研究方向为PPP、法律。
安秀梅 ,经济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国家治理与地方政府公信力研究”课题组组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入围者,主要从事国家治理与地方政府公信力、财税理论与政策、政府预算管理、政府公共管理、政府信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多年来主持、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世界银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以及地方政府和企业等各类科研课题60多项,出版《公共治理与中国政府预算管理改革》《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研究:从政府公共支出的角度创设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责任划分与支出分配研究》《政府公共支出管理》《公共支出概论》《财政学》《中国慈善税收操作指引》等著作、教材和工具书10多部,出版《中国政信研究报告》《中国PPP行业发展报告》等蓝皮书,在《财贸经济》《财政研究》《税务研究》《中国行政管理》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多项成果获奖。
汪耿超 ,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省豫资青年人才公寓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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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存量PPP项目及资产转让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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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存量PPP项目资产转让和特许经营权转让行为适用规则
- (一)严格遵循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 (二)严格遵守《预算法》等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债务管理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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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存量PPP项目资产转让和特许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 (一)针对应用模式选择不当问题的政策建议
- (二)针对资产权属不清晰问题的政策建议
- (三)针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缺失问题的政策建议
- (四)针对职工利益保护不到位问题的政策建议
- (五)针对交易定价不规范问题的政策建议
- (六)针对虚增政府收入、形成政府隐性债务问题的政策建议
- (七)针对税费过重问题的政策建议
- (八)针对预算收支不规范问题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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